城关镇苗圃北四组群众曹景花(电话:15939832696)求助我们提高法律维权依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曹景花举报:赵小月违规销售欺诈一房多卖。 2016年7月份仰韶乡马岭村一个叫赵小月的人,将他在渑池县黄河路北、韶州路南中央公园东、渑礼路西新建的翰林国际小区14号楼2楼住房一套,以28万卖给曹景花。后来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给她交房,最后赵小月又将卖给她的房子卖给了一个叫杨保群的人,之此后曹景花打电话赵小月也不接,再也找不到人。 曹景花无奈到法院起诉,法院的人说一房两卖属诈骗罪,是刑事案件不在他们审理范围内,是公安机关管的案件。曹景花于2023年5月15号到公安局报案,5月25日、5月30日、6月2日刑警队办案民警宋警官通知曹景花了解情况,时之今日没有处理结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笫163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有充分的事实与理由该案件不在公安机关受理范围内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以调查的真实情况作为不予立案的理由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之内送达控告人。 求助人曹景花在无奈的情况下求助我们让我们向你反映,希望渑池县有关部门和领导百忙中关注一下曹景花的案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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